摘要 : 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药品,是指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 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,包括中药、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”。药品安全关乎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,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药品 的管理,保证药品的质量,保障用药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等。我国的药品监管包括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全过程监管,基层药品监管主要 涉及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此为武器,落实属地责任,科学监管,依法履职。本文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 讨,对药品监管工作创新进行展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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